徐女士-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用是否合规
信件主题: | 徐女士-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用是否合规 | ||||
来信人: | 徐妍妍 | 来信日期: | 2024年06月25日 | 来信编号: | WX9561090024062500009 |
信件内容: | 安康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,未出具票据。请问是否合理合规? | ||||
信件回复: | 有关江华澜庭业主反映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费用的问题,依据2019年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财税〔2019〕45号文件,非住宅房屋转移登记550元/件,不动产证及发票由开发公司统一领取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自然资源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4年06月27日 | ||||
评价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