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体 | 繁体   无障碍浏览
本站支持IPV6

徐女士-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用是否合规

信件主题: 徐女士-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用是否合规
来信人: 徐妍妍 来信日期: 2024年06月25日 来信编号: WX9561090024062500009
信件内容: 安康江华澜庭办理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550元登记费,未出具票据。请问是否合理合规?
信件回复: 有关江华澜庭业主反映商铺不动产登记收取费用的问题,依据2019年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财税〔2019〕45号文件,非住宅房屋转移登记550元/件,不动产证及发票由开发公司统一领取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自然资源局
回复时间: 2024年06月27日
评价: